西安体育学院
一、分数线划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中录取要求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 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划定为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划定为40分 。
二、各专项招生计划投放及录取原则
(一)招生计划
1、 运动训练专业 招生计划为630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为120名。
2、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的保送生人数为23名,其中运动训练专业16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7名,保送生均已通过审核。
3、各专项招生计划
(1)运动训练专业
田径项目
我校田径项目按照田赛、径赛、全能分别录取,在文化课与体育专项成绩双上线考生中,根据田赛、径赛、全能三个小项文体双上线人数及田径项目总计划数确定录取比例,各项目根据该录取比例计算计划数,最终确定田赛项目招生计划23名,径赛项目招生计划26名,全能项目无成绩合格考生。
冬季项目
我校冬季项目招收冰壶与越野滑雪项目,根据各项目文化体育双上线人数及冬季项目总计划确定各项目录取比例并计算各项目计划数,最终确定冰壶项目招生计划3名,越野滑雪项目计划3名。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共计招收120名,保送生7名,根据各项目双上线人数及总计划数比例,最终确定武术套路计划为55名,武术散打计划为55名,中国式摔跤计划为3名。
(二)录取原则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共计招生750名,优先录取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的优秀运动员保送生,剩余计划录取报考我校的普通考生;
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某项目达到合格线考生人数无法完成该项目招生计划时,剩余计划按有关原则调剂到该专业其他项目,继续录取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
4、在文化课与体育专项成绩双上线考生中,根据各项目招生计划数,按照文体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同一项目文体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如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则将第一轮生源不足的专项招生计划优先调整至本专项,用于录取同分考生。
5、运动训练专业优先录取文化课与专项成绩双上线第一志愿考生;若其中个别项目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将所有录取不满额的专项剩余计划在本专业继续进行第二轮录取,按照分项目计划表第二轮录取项目顺序和计划投放数,投放到仍有第一志愿生源的其他项目,录取其第一志愿考生(如项目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则该项目直接跳过),若所有项目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在总局启动第二志愿录取程序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6、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优先录取文化课与专项成绩双上线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在国家体育总局启动第二志愿录取程序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三)其他
1、已被西安体育学院录取的体育单招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将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并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录取过程
(一)根据文化及体育成绩双上线人数及各项目招生计划进行第一轮录取,体操项目录取缺额1名,艺术体操项目录取缺额1名,技巧项目缺额1名,垒球项目缺额1名,围棋项目缺额1名;第一轮录取共计剩余5名计划。
(二)按照各项目第二轮计划分配顺序,对剩余5名计划进行分配:足球(非守门员)3名,篮球2名,并根据录取规则顺延录取该项目第一志愿考生。
四、录取结果
(一)各项目录取最低综合分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8日—8月3日
(三) 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已全部满额,不再进行二志愿录取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录。
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上海体育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2020年上海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我校已完成2020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拟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即日起至8月3日。
二、2020年上海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成绩 录取控制线180分。 招生计划(含保送录取运动员)已在第一志愿录取完成,不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 拟录取的考生待我校向各省市备案通过后,于9月初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三、考生考试成绩查询点击:https://www.univsport.com/index.php?m=m&c=danzhao&a=single_recruit,不接受来电成绩查询,不寄发书面成绩单,不再接受成绩复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招生办公室或监察处联系,邮箱:zb@sus.edu.cn。
附件:2020年上海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名单
上海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首都体育学院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有关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文件要求,首都体育学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录取方案
(一)依据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首都体育学院分别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并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可进行横向比较。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二)足球(女)项目的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按照考生实际情况分别录取;冰球、篮球、排球(不含自由人)项目按照性别分别录取;田径项目按照“田赛”“径赛”“全能”分别录取。
(三)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四) 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三、录取最低控制线
(一) 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230分。
(二)体育成绩最低控制线:运动训练专业的集体项目足球、篮球、排球、冰球项目为65分,其他项目为70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为80分。
(三) 综合成绩最低控制线:60分。
四、各项目拟录取名单见下表。
被列入我校拟录取公示名单的考生,须在录取公示期结束前将本人高考体检表原件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录取手续办理。
五、首都体育学院2020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已在一志愿录取完成,不再录取二志愿。优秀运动员免试生录取由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审批。
六、如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
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文件规定,现对2020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zs@cupes.edu.cn
纪委监察办公室电子邮箱jw@cupes.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邮政编码:100191
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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